当红斑狼疮邂逅妊娠,你该关注什么
作为一个新晋准妈妈,最近更加 随着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水平的提高,系统性红斑狼疮已经不再是妊娠的禁忌,病情缓解后可以妊娠,但选择在什么时机妊娠,对孕期狼疮的病情、胎儿的状况以及妊娠结局均具有一定的影响。”
首先,SLE与妊娠的影响是相互的,一方面,SLE使得患者不能顺利妊娠,另一方面,妊娠也是诱发SLE病情活动或复发的重要危险因素。SLE会造成妊娠母体出现习惯性流产、自发性流产,合并妊高征、先兆子痫、子痫等,造成胎儿流产、早产、死胎,胎儿发育迟缓、宫内窘迫,造成低出生体重儿等。
另一方面,妊娠加重已受累的心、肾负荷,诱导B细胞活化;性激素变化增加了自身抗体的产生及表达,导致机体免疫反应持续增强;妊娠期增加的糖皮质激素在产后迅速下降,出现反调试病情恶化;高泌乳素血症又是免疫应答的刺激剂;来自胎儿胎盘的激素分泌及胎儿抑制T细胞活化因子的移入,都是妊娠带来的不良因素。
那么,问题来了,SLE究竟何时可备孕?SLE妊娠备孕需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1)维持较小激素剂量(泼尼松15mg/d),未用免疫抑制剂(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等)或至少已停用6个月以上。
(2)伴有狼疮性肾炎患者肾功能稳定
(3)临床上无心、肺、肾、中枢神经系统等重要器官系统的损害,病情稳定6个月至1年以上。
患者妊娠前应行血常规、尿常规、24小时尿蛋白定量(尿蛋白阳性时)、血液生化、Coombs试验、抗心磷脂抗体、狼疮抗凝物、抗β2-糖蛋白I、抗dsDNA抗体、抗SSA抗体、抗SSB抗体及补体C3、C4等检查,其中以血常规、尿常规、抗磷脂抗体等尤为重要。值得注意的是:抗dsDNA抗体阴性及补体C3、C4正常不应作为硬性指标,应动态评估(一些患者长期抗dsDNA抗体、补体C3、C4异常,而其他指标完全正常,亦可计划妊娠)。
SLE妊娠期病情如何监测及控制?SLE患者计划妊娠前和妊娠期不可擅自停药,研究认为,孕前自行停止治疗的患者易出现病情加重。关于孕期治疗,许多SLE患者在怀孕前服用羟氯喹,该药可减少SLE复发,改善狼疮肾炎的预后,而且患者能很好地耐受,因此怀孕后仍应继续服用。资料显示羟氯喹不增加胎儿异常的发生率,不影响妊娠结局。
SLE患者孕期应由风湿免疫科医师和产科专家共同管理,制订随访计划,必要时请肾病专家参与。应缩短产检周期,建议妊娠20周以后每2周随诊1次,28周后每周随诊1次。每次检查应询问相关的症状,定期复查相关的化验检查,除重视孕妇SLE的活动情况外,还应北京哪家治疗白癜风正规北京白癜风能治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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