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ill中国器官移植灰色原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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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不老是人类永恒的梦想,而器官移植技术,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这一点。它使得以往不可逆转的终末期疾病(如肝衰竭,肾衰竭)患者的治疗成为可能,并确实延长了患者的有效生存期。
中国器官移植长久以来一直给人一种「讳莫如深」的感觉,直到今天,我们终于得到了来自WHO(世界卫生组织)的认可。今天上午,WHO在北京举行记者会,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代表施贺德赞扬:
我对中国的移植改革非常赞赏,认可改革成绩,年1月,中国生效的条例与WHO对器官移植的指导原则非常相符。
从被定下「原罪」,到获得世界的认同,道路不易。
今天就带大家穿过几十年,尝试分析这个领域从过去到现在的「罪」与「罚」,「过」与「功」。
什么是器官移植?
简单来说,器官移植,就是将人体一个器官整体或局部,用手术方式从一个个体转移到另一个个体的过程。更通俗的说,患者通过切除体内病变失去功能的器官,装上一个新的器官,从而起到彻底治疗的作用。
仅从这一点,就可以说器官移植是近代外科学领域最伟大的创新。
目前应用与推广最广泛的的器官移植分别为肾脏移植和肝脏移植。
年美国外科医生Murray成功实现全球第一例肾移植,年,美国外科医生Starzl实施第一例肝移植手术。
然后,这项技术迅速开展,并推广至全球。目前,全球通过移植手术,已经拯救了成千上万终末期器官衰竭患者。
年Murray凭借在肾脏移植领域的成就获得诺贝尔医学奖。Starzl也凭借其在肝移植领域的贡献获得拉斯克奖(被称为「美国的诺贝尔奖」,旨在奖励有重大医学科学贡献的在世医学研究者)。
可见,这项技术也得到了科学界的广泛认可。
现代移植之父Murray(图左)
肝移植之父Starzl(图右)
我国器官移植的发展和原罪
中国器官移植发展的「原罪」指的是器官来源的问题。
从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在夏穗生、吴阶平等中国外科前辈的带领下,分别完成了国内首例亲属活体肾移植、肝移植、心脏移植和肺移植。器官移植发展具有一定的规模。
到了90年代,在肝移植的第二次浪潮推动下,我国肝移植技术又有了广泛的提高,心脏移植和肺移植也获得长期存活。
进入21世纪各种器官移植都获得全面发展。目前每年各类移植手术已经达到13,例,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的移植国家,并很有可能在5年内超过美国。
但与此同时,高速发展的手术量之后,是器官短缺和立法不足导致的捐献比率过低。使得长期以来我国移植器官来源于死囚的比率超过90%,截止年底,仍有超过65%的供体器官来源于死刑。
这一做法饱受国际社会批评和争议,这也使得中国移植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成了中国器官移植发展的「原罪」。但是,这种局面通过中国器官移植界人士的努力下,得到了长足的改进。
「浴火重生」的中国移植
为了摆脱中国器官移植的污名化,我们默默的做了很多。
时任卫生部副部长的黄洁夫大力推动废除死刑犯器官应用和DCD器官捐献,从年开始建立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COTRS),通过利用技术准入,在3个月内医院从全国多家减少到家。
同时制定中国器官捐献「三类死亡标准」,红十字会作为第三方参与。建设器官捐献和移植系统下的5个体系,遵循人道主义救助原则,使得器官捐献是公开透明无偿的。
COTRS(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保证器官分配的公正,OPO(器官获取组织)确保移植器官质量,器官移植登记体系保障病人安全,监管机制监督条例贯彻执行。
在广泛的国际合作中,中国得到世界的帮助,建设起符合中国文化背景、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原则的中国体系。「中国模式」为相同文化背景的国家提供了模版,世界卫生组织称赞这是「中国的创新」。
到年,中国政府宣布,已经彻底停止死囚器官的使用,公民捐献成为唯一合法来源。
但即使中国在器官移植上做出了努力,仍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遭到抵制和屈辱的对待。
被抵制和被侮辱的十年
年,中国在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卫生高层会议上首次承认中国的器官来源于死囚。尽管这是一种勇气和坦诚的表现,但仍使中国移植领域就收到了来自国际学术领域的抵制。
抵制的最高峰出现在年,以色列拉维教授发布文章,号召全世界抵制来自中国的移植研究成果(包括且不限于学术会议、出版物期刊、科研合作项目等),这篇文章发表在全球顶级期刊Lancet上,并引起轩然大波。
号召抵制中国肝移植研究的文章
一名医学伦理学的教授提到:
在很长一段时间,国际器官移植的一些组织默认,不让中国科学家在国际器官移植组织担任重要职务,不让中国科学家在国际器官移植会议上做重要发言,不让中国科学家在国际科学杂志期刊上发表论文。
这些「偏见」没有明文规定,但都是「潜规则」。
此外,还有大量文章要求抵制所有中国的移植研究,其中最有名的「专业黑」还是这位拉维教授,基本所有投诉要求抵制中国论文的来信,都离不开他的名字。而且他的背后,也隐隐有着某些组织和活动人士的身影。
最近的一次是年,他们要求JournalofMedicalEthics杂志撤稿一篇来自澳门和澳大利亚的文章,只因为这篇论文称赞中国政府在禁止使用死囚犯器官方面所做的努力,称其误导读者。
在刚刚结束的梵蒂冈教皇科学院「反对器官贩卖全球峰会」上,他也以其一贯的态度,质疑否定中国移植的进步。在最终的讨论总结中,中国代表的提案得到了所有75名代表中74名的同意,只有他投了反对票。
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改变这位拉维教授的观点,我们能做的,只是让自己的行为更加专业,更加规范。
WHO对中国移植改革的赞赏
透明、公平、合法、符合伦理的分配,是全世界难题。这个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今天上午,在北京举行的,WHO中国器官移植捐献志愿登记宣传媒体见面会上,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代表施贺德这样说到:
中国非常有创意地利用手机app与支付工具合作,建立登记系统,感谢「施予受」网站和支付宝。
我自己通过网上做了登记,目前已经有16万人完成了在线认证登记。
施予受官方网站
人们可以在该平台预登记捐献器官
截止年3月6日,通过书面登记和网络途径器官志愿捐献人数已达人,这一数字还在继续增加中。
后记我们不敢说中国移植已经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我们一直在努力。
因为中国现在还有30万名患者在等候器官,期待移植手术能给予他们新生。而救治这些患者,就是所有中国移植人最大的目标与期盼。
仅以此文,献给刚刚去世的「肝移植之父」ThomasStarzl;
献给所有仍在路上的中国移植人;
更献给所有那些捐献自己器官,用自己的一部分让他人生命延续的所有中国器官捐献者!
(来源:丁香园)
器官移植残忍的真相许多人天真地认为器官移植,就是把死人的器官取出来,安在活人的身上。错了,器官移植是把活人的器官取出来,装在活人的身上。
自从年12月4日,南非开普敦的巴纳德医师,首次成功地完成了人类异体心脏移植手术之后,全世界都为之惊慌与兴奋。但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接受心脏移植手术的病人刘易斯,于术后第18天就死于肺炎。
从此,器官移植被西医认为是挽救器官衰竭、器官功能不全病人的重要医疗手段之一。
有人认为,随着医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和新技术在临床上的应用,器官移植水平不断提高,可移植的器官也越来越多,包括肾、肝、心脏、肺、脾、胰岛、睾丸、骨髓和皮肤等,每年因各种疾患接受器官移植的人也不断增多,器官移植为许多重症患者或濒死的病人带来了生命新希望。
现在社会大力号召死亡后积极捐献器官用于移植,我们在做好事之前,是不是也应该知道器官移植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器官在移植前需要做如下准备工作:
1、器官在移植之前,病人与供体之间要作交叉配血的检查。
2、在即将移植的时候,医生要给供体注射抗血凝的药物。
3、供体的器官必须在半小时之内与接受的病人对接。
可见,已经死亡的尸体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因此尸体移植不是理想的选择。
人在死亡以后,只有角膜是能够移植的,其他器官都不是尸体移植,而是活体移植。
活体移植又分成亲体移植和非亲体移植两块。
亲体移植,除了能够摘去人的一个肾脏、一个睾丸、部分肝、部分肺、部分胰岛、部分骨髓和部分皮肤之外,不能摘去人的心脏、脾脏。
非亲体移植的器官主要来自脑死亡的病人、垄断器官买卖的非法组织。
可见,器官移植主要是活体移植中的非亲体移植。
换句话说,器官移植主要是现宰活人取器官。那么哪些人被活宰了呢?脑死亡的人。
什么是脑死亡?
脑死亡是指大脑、小脑及脑干等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永久性丧失,但是心跳、脑外血液体循环以及脊髓等脑外器官功能还是存在的。
脑死亡可以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类:原发性脑死亡,是由原发性脑病变、疾病或损伤引起的;继发性脑死亡,是指继心、肺等脑外器官的病变或损伤所导致。脑死亡的诊断标准:第一,不可逆的深度昏迷;第二,脑反射全部消失;第三,无自动呼吸;第四,大脑电活动停止;第五,脑血液循环停止。
脑死亡和植物人是一样的吗?不一样!植物人只是处于昏睡之中,其心跳、呼吸是自主的。
不过,无论是脑死亡,还是植物人,他们都没有死,甚至还有可能恢复为正常人。
真正的死人是出现尸斑的人。
所谓尸斑是因为血液循环停止,血液由于重力作用向尸体低下的部位集中,使毛细血管扩张并进一步渗入附近组织,从而在皮肤表面呈现出有色的斑点。
开始时为条状和小块,逐渐融合成大片分布它的发展分为坠积期、扩散期、浸润期三个阶段:第一,坠积期:尸斑的开始阶段,在死亡后2-4小时出现,此时尸斑不稳定,压迫会褪色,如果移动尸体,那么尸斑位置也会改变。
第二,扩散期:死亡后12小时出现,组织液也开始渗入血管,出现溶血现象使得尸斑变深,范围扩大,位置固定。
第三,浸润期:血管内的液体开始向周围组织渗透,一般要持续到尸体开始腐败,颜色更深范围更大,呈现均匀淡紫色,有识会出现暗红色溢血点。
尸斑多出现于尸体低下部位不受压迫处,位置越低颜色越明显。
如果是慢性死亡、溺死或出血性死亡尸斑出现的会缓慢,猝死和身体强壮的死者出现的较快。尸体的被压迫处因血液不流动不会出现尸斑,代之以白色压痕,与压迫物体表面形状相应。尸斑的颜色决定于尸体血红蛋白的颜色,所以通过尸斑颜色可以大体推断死亡原因,比如氰化物中毒和冻死因为氧和血红蛋白含量高,呈现樱桃红,亚硝酸盐中毒为灰褐色,硝基苯中毒为兰绿色,一氧化碳中毒形成碳氧血红蛋白为鲜红色,正常死亡的和窒息死亡形成还原血红蛋白呈暗红色。尸斑和皮下出血的区别在于前者集中于尸体低下部位,与周围界限不明显,表面不隆起,皮肤无脱落,皮下无凝血;后者在任何部位都会出现,与周围界限明显,表面隆起,皮肤脱落,皮下有凝血。
因此,把没有尸斑的脑死亡的人杀死而取其器官,是一种犯罪的行为。
其中,涉及诊断脑死亡的犯罪,有以下几种表现:
①取得医师执业资格但没有掌握基本的脑死亡知识与判定技术的医生,违法为他人实施脑死亡判定,宣布他人脑死亡,因此而造成他人真死亡的,如被火化、埋葬等。
②在明知医疗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情况下,医生违规为他人实施脑死亡判定操作,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③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冒充医师为他人实施脑死亡判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④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违法为他人实施脑死亡判定,造成他人死亡或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
⑤为他人实施脑死亡判定为名,骗取钱财数额较大的。
其中,在处理脑死亡病人的时候,还有故意杀人罪与过失杀人罪。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
①负责实施脑死亡判定的医师,明知患者还没有真正脑死亡,而出于各种目的,例如为获取其器官用于器官移植等,提前对其进行脑死亡判定,故意宣布患者已经脑死亡。
②医师本人没有掌握脑死亡判定技术,想借机在患者身上进行脑死亡判定实验,导致患者真正死亡的。
③强制采摘或偷取脑伤病患者器官而造成他人死亡的。例如,强制采摘植物人的器官用于器官移植或贩卖造成植物人死亡的;偷取严重老年痴呆症患者的器官,用于贩卖或移植造成患者死亡的等等。
你看,在严格的法律监察之下,非亲体移植的器官不是主要来自脑死亡的病人,而是来自买卖器官的非法组织!这是真的吗?佛家不打诓语!请看最近的新闻报道。
我们常常听说,一些老年痴呆症患者、一些严重的低能儿、一些精神病人、甚至一些偷渡到国外的人,或者离家出走的人以及一些乞丐失踪了。这些大活人怎么会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呢?真的上天入地了吗?
不是,他们没有上天入地,而是医生与非法组织勾结,摘取了他们的器官。
目前,国际社会在严厉打击贩卖毒品、贩卖武器、贩卖人口之外,又加上了贩卖器官。医生与黑社会勾结,摘取活人的器官,其罪行按故意杀人罪处罚。实际上,许多医生因此已经受到了无期徒刑、死刑的处罚。美国有些搞器官移植的医生已经被判处48年监禁。
器官移植不是开完刀就万事大吉了。
接受移植的患者下半辈子都要与医生打交道,要经常作药物调整,即便术后一年仍需每月一次复查至终生。而移植后药物调整的费用要远远多于移植费用!
这是因为植入患者体内的新器官会被患者免疫系统认为是异物而遭到排异。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医生们在手术中经常同时采用多种药物,对患者免疫系统进行抑制。但这些抑制免疫药物通常副作用较大,并有可能增加患者得癌症和脆骨症等疾病的危险。
更重要的是,最新的统计显示,肾移植最长只能存活11年、肝移植最长只能存活6年、心脏移植最长只能存活8年、肺移植最长只能存活2年、胰腺移植和胰肾联合移植最长只能存活6年、小肠移植最长只能存活4年、器官联合移植最长只能存活3年。
你看费了这么大的力气、冒了这么大的风险、花了这么多的金钱,其结果却是这样。据说,美国每年有13万至15万人在等待供肝,而每年有限的肝源只有至0例,主要是
尸体供肝和志愿者供肝。中国是肝病大国,每年需进行肝移植的多达数十万人,但真正遂愿的人极少,70年代至今仅做了例左右。
医生的职责是为了保障病人的生存质量和自然寿命。器官移植,在结束一个人生命的同时,并不能挽救另一个人的生命,顶多不过是延长了一点存活的时间罢了。
有人说,不搞移植,那么器官衰竭和器官功能不全的病人怎么办呢?告诉你,应当采取养生的办法去延长自己的生命。如果求生无望,那么就应当勇敢地自杀。
据说,猪的器官可以移植到人的身上。很好!这样就能避免医生犯罪。就是不知道病人能活几年?
当然,如果平常注意养生,那么就不会出现器官衰竭和器官功能不全。所以,人在没有病的时候就应该开始养生,等器官都不行的时候,谁也救不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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