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燥综合征与妊娠的你来我往
干燥综合征是一种主要累及全身外分泌腺体的慢性炎症性自身免疫病,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类。人群的患病率为0.29-0.7%,女性明显多于男性。
本病虽然不影响女性患者的生育能力(与正常女性基本相同),但与妊娠有互相影响,并可影响胎儿。一般来说,妊娠合并干燥综合征患者的胎盘,可作为靶器官而受到免疫损害,造成胎盘功能障碍,对妊娠产生影响。与继发性干燥综合征比较,原发性干燥综合征对妊娠的影响较小。
原发性干燥综合征合并抗磷脂综合征是不育、早产、溶血、肝酶升高、血小板低、子痫和胎盘血肿的高危因素,最危险的是引起胎盘缺血而导致胎儿丢失。原发性干燥综合征患者妊娠时,可导致胎儿及新生儿生长发育异常,如先天性心脏传导阻滞、新生儿狼疮综合征和新生儿血友病等(以前两者多见)。
抗SSA和/或抗SSB抗体阳性患者妊娠易导致房室传导阻滞。研究表明,若孕妇血清中存在抗SSA抗体,则新生儿先天性心脏传导阻滞的发病率为2%。干燥综合征患者中80%抗SSA抗体阳性,50%抗SSB抗体阳性,抗SSA和SSB抗体存在于患有新生儿狼疮和完全性心脏传导阻滞婴儿的母亲血清中(无论其是否患干燥综合征),抗SSA抗体在孕期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损害胎儿的心脏传导系统,引起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患儿死亡率为30%,即使能存活,67%需安装心脏起搏器。
妊娠可使约30%的干燥综合征患者病情加重。Feist等报道1例干燥综合征妇女在2次妊娠过程中均有抗SSA和SSB抗体水平升高,而流产和产后下降,妊娠期间,胎儿干细胞可通过胎盘,持续存在于母体循环中达数十年,这些微嵌合状态的细胞在靶组织中可转变为分化的细胞,而成为自身免疫病的攻击靶或成为激发自身免疫病的致病因素。
干燥综合征尚无根治方法,以对症治疗为主。在妊娠期间,应避免使用影响唾液腺分泌的药物如抗组胺药和阿托品等。伴明显内脏损害、血管炎、肾脏损害及其他结缔组织病时,建议终止妊娠,并进行激素和免疫抑制剂治疗。
孕期对母亲与胎儿,产后对新生儿的严密监测十分重要,孕期需要监测母亲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如抗体水平等,同时对高危孕妇进行胎儿心率的密切监测。产后需随访新生儿是否出现房室传导阻滞或结缔组织病的临床表现,对明确的先天性心脏传导阻滞胎儿行孕期治疗。
Feist等认为,对新生儿会发生先天性心脏传导阻滞的高危妊娠妇女,可安全用血浆置换和地塞米松(首选,可通过胎盘),这种预防性治疗应权衡利弊,因为新生儿先天性心脏传导阻滞在抗SSA抗体阳性的孕妇中发病率仅2%,且激素有不良反应如胎儿体重减轻及左心室肥厚等。对分娩过先天性心脏传导阻滞患儿的抗SSA抗体阳性的母亲应进行治疗,因再分娩先天性心脏传导阻滞患儿的危险性增高到16%,可选用强的松口服。
1、病情得到控制,处于稳定状态。
2、各项免疫指标正常或抗体滴度处于最低水平。
3、未服用药物或服用药物影响最小。
4、能做到孕期严密随访。
来源:中国风湿病公众论坛
风湿免疫科联系人:谷丽梅主任
地点:医院门诊2楼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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