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两根菜,赔了十五万元人民资
时间:2025/4/6来源:脑出血治疗 作者:佚名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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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婧经营着一家超市,为了提升营业额,三个月前她开始做打折促销活动,吸引了不少顾客。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盘点时却发现丢了货品。之后,赵婧发现超市频繁出现货品丢失的情况,便召集员工开会,加强对超市货品的监管。
超市主管李娟回看监控录像发现,有的顾客在收银台结账时,故意将没结账的商品混入已经结账的商品当中。几天后田大妈在超市偷菜,结账时被工作人员人抓住,不料她情绪一激动就晕倒了。
经医院诊断,田大妈为脑干出血、呼吸衰竭、高血压病、脑出血后遗症需要住院治疗。田大妈的女儿认为虽然母亲存在部分菜品没有付款的错误,但超市工作人员的恶劣态度,才是导致她心医院抢救,并且花去巨额医药费的诱因。因此认为超市是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要求超市赔偿医药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十五万元,直接就把超市起诉到了法院。
那么超市到底有没有责任呢?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超市发现原告田大妈有商品未付款时,其工作人员对原告田大妈进行初步的调查,口头教育并无不当。原告田大妈之前就有高血压病症,这次病发也是因为她自身情绪波动所导致,法院最终认定被告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最终判决驳回了田大妈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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