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无效的治疗会被认为有效
提要
病人常把疾病的痊愈归于先前的治疗,医生也常这样。其实很多情况并非如此。有效的医疗是近代以后的事情,所以古代的医生常常是“贪天之功以为己力”。这种现象至今仍很常见。造成疗效假象有许多原因,主要由于疾病的自愈或自发缓解、药物和治疗的安慰效应、缺乏严格的评价疗效标准以及诊断不确实,以及把良性疾病误诊为严重或恶性疾病所造成的。对传统医疗的信仰也是原因之一。因此,对任何药物或医疗的效果必须进行严格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并且得到同行的检验和公认。对病人疗效的如实判断是医师科学水平的考验。
前言
古时民智未开,不仅对疾病无知,对评估治疗效果更缺乏自知之明,因此中西的古代医籍关于治疗效果的记述都失之夸大。17世纪欧洲使用的天然药物和疗法种类也十分繁多,同样大都无效。那时,“很少有人区别某种治疗之后的康复,由于治疗而康复和无关于治疗而康复这三种情形[1]”(着重号是引文原有的),即不能作正确判断疾病的痊愈与治疗之间有无因果联系,不懂得把发生于治疗后的疾病痊愈、由于治疗造成的疾病痊愈和与治疗无关的疾病痊愈区别开来。
在20世纪前期,医药的疗效仍然主要是由专家权威根据疾病的发病机制、实验室的药理学研究和经验来推断,这种方法的缺点是“想当然”,并不可靠,有些风行一时被认为有效的疗法,后来证明是无益有害的。现在医学界一致认为,药物的医疗效果评定必须进行严格的随机化对照临床试验[2,3,4]。临床试验是建立在生物统计学原理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整套的医疗效果和安全性的临床评价方法,已经被世界医学界公认和采用,从而使医疗效果评价的效率大大提高。然而,轻信个别的“经验”和片面的观察,把无效的治疗当成有效,至今不仅在大众中非常普遍,很多医生也常落入这种圈套。
疗效假象的根源
1.确实和缺乏严格的评价疗效标准
临床试验评价疗效的病例诊断必须确实,效果须有严格的定义。疾病的诊断标准不同,疗效当然大不一样。打开中医药书刊,似乎什么疑难杂症都有灵丹妙药可治,药物和疗法多如牛毛,但公认有效的却如凤毛麟角,或者根本阙如。这是因为中医缺乏疾病实体的概念,只是根据疾患的表面现象辨别症候,“诊断主要是凭宏观的观察做出粗略的估计……导致中医诊断带有明显的意向性、随意性和不确定性[5]”。很难想象仅仅根据对病人的粗略观察,像有无恶寒、出汗、口渴、二便(大小便)以及舌苔和脉象等,能对疾病做出诊断进行有效的治疗。
例如,《本草纲目》称犀角、羚羊角、虎鼻、虎睛、麝香、牛黄和牡鼠可以治疗小儿“惊痫”,而“惊痫”是一症状或综合征,缺乏明确的定义,大概来说相当于儿科学上的抽动、惊厥或痫性发作。这些症状的病因各不相同,严重程度大相悬殊。热性惊厥发作和痫性发作时令常人感到严重,但发作持续时间短暂,无效的药物也容易“见效”。犀角等中药“治好”的小儿“惊痫”,或许都是这类疾患自限性发作,对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重症疾病,就不会起作用了。
现在我国很多研究药物疗效的方法粗糙,病例诊断不实,没有对照或对照不适当,效果判断主观随意,甚至弄虚作假,使得许多疗效报告很不可信。笔者见过一些声称擅长治疗“肝(硬变)腹水”和“慢性肾炎”等难治之症而出名的中医或乡村医生,医院的病人进行治疗时,他们便寻找各种借口加以拒绝。有些人声称他的药物或疗法如何“有效”,但总不愿意进行临床试验。这是因为他们缺乏信心或者自知原本虚假,所谓“治好的”病人未必真是那种疾病,或者并非真的“治好”。
医院、医院医院的心内科专家们说:他们在门诊见到的长期按冠心病治疗的病人中,至少一半是诊断错误,主要因为一些医生仅凭心电图ST-T变化下诊断(杨锐.冠心病:一半诊断错误.《健康时报》年2月21日)。我的一位亲属被临床诊断为冠心病近10年,病史、临床表现和心电图各项检查都很“典型”,治疗似乎也有效。医院的专科医师进行冠状动脉造影,诊断为冠状动脉肌桥[注1],而不是冠心病。我国有那么多治疗冠心病的中草药在广泛应用,不知是否认真做过临床试验?病人的诊断是否确切?
许多疾病的诊断必须有病理组织检查的支持。北京一位病理学家认为:我国的病理科医生中,中等水平的误诊率约5-15%。医院设备精良,临床活检中尚有5-10%属疑难病例,其中1/3-1/2在多种实验技术辅助下仍无法确诊。他还列举了10个病理上把良性疾病误诊为恶性肿瘤的实例。误诊不仅给病人带来严重后果,而且造成对肿瘤治疗认识上的混乱,“出现某某癌被治愈、某某癌存活多少年的错误报道”(纪小龙.病理医生与诊断失误.北京白癜风医院北京白癜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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