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突发脑出血,妻子非但不管不顾,还把卖

时间:2024/2/20来源:疾病表现 作者:佚名 点击:

张先生和范女士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人,两人已结婚11年,婚后感情非常好,经过多年打拼,他们攒下3套房产和两辆车。

家庭原本圆圆满满,可是没想到,年8月17日张先生突然在家晕倒,医院以后经鉴定为突发脑出血,至今不能移动和说话。原本很好的夫妻关系,在张先生病倒后,好像瞬间就变了。

范女士称要卖房后给张先生治病,可房子卖完,范女士拿着60万元的卖房款,却只给了5万元医药费,之后就以各种理由不肯支出医药费。

医院的10个月里,范女士也仅仅出现过不到半个月,其余时间不管不顾。而是张先生的哥哥,66岁的母亲和正在哺乳期的姐姐轮流照顾。

[赵律师的看法]

1.古语说得好,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范女士的举动真是很好的诠释了这句话,让人心寒,如果坚持个3、5年实在坚持不下去了,相信可能多少还会有人理解,这才半个月,就这样做,真让人难以理喻。而且张先生的病也不是什么绝症,目前正在渐渐好转,通过这件事,相信张先生也看清了范女士的为人。

2.从法律层面分析下这件事情,张先生是有权利要求范女士支付医疗费用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而且,鉴于现在范女士不肯支付医疗费用,张先生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人民法院分割共同财产。

鉴于现在张先生瘫痪在床,可以由其母亲或委托代理人提起诉讼。

3.张先生的亲属要起诉范女士遗弃罪,能成功吗?答案是很难,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里嫌疑人需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情节恶劣一般指的是要使被害人达到危困状态,例如: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

本案中,虽然范女士的行为让人不齿,但是张先生毕竟还没有达到上述的情况,起诉遗弃罪,很难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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